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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是否可以继承
摘要:
我父亲是某农科院的一名教授,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母亲因病去世两年了,我作为家里的独生女与父亲相依为命.2006年底,父亲从农科院退休.由于他十分热爱自己的工作,所以在休息一年后,他要求让我帮他联系一家实验室,继续研究与
我父亲是某农科院的一名教授,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母亲因病去世两年了,我作为家里的独生女与父亲相依为命.2006年底,父亲从农科院退休.由于他十分热爱自己的工作,所以在休息一年后,他要求让我帮他联系一家实验室,继续研究与
我父亲是某农科院的一名教授,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母亲因病去世两年了,我作为家里的独生女与父亲相依为命.2006年底,父亲从农科院退休.由于他十分热爱自己的工作,所以在休息一年后,他要求让我帮他联系一家实验室,继续研究与他本职工作有关的项目.一个月后,我就帮父亲联系到了某研究所的实验室,父亲开始着手研究.
今年3月,父亲成功研制了"15号兽药制剂",并欲将该项发明创造以个人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15号兽药制剂"发明专利.然而,就在申请发明专利前不久还未着手申请,父亲突患脑中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我作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父亲所有的财产,同时包括"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过后,农科院却将该项发明创造作为职务发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15号兽药制剂"发明专利.我在知道该件事情后,以专利申请人的身份要求农科院撤回申请,但是农科院却以专利申请权不可以继承、父亲的该项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为由拒绝了我提出的要求.
对于农科院的说辞,我有些不太清楚,真的不知道专利申请权是否可以继承,也不知道该项发明创造到底归谁所有,于是我想通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解决这一问题,请问,我该如何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解决这一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专利法》第10条第1款:"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9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专利权是一种具有财产性质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其中,继承就是专利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以你父亲的"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可以被继承.以下我们就针对你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专利申请权.
(1)你父亲的该项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你父亲从农科院退休后一年,才开始研究与他本职工作有关的项目,并且你父亲是在某研究所的实验室里独自研制成功了"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因此,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你父亲的这项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农科院无权就该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2)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归你所有.你是你父亲唯一的继承人,你父亲死后,他的所有遗产都由你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条第(六)项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可以作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继承,因此"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也应当由你来继承.你可依法提出专利申请,但你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由公证机关签发的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的证明文件.至于农科院不撤销该项专利申请,你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9条的规定,向管理专利工作的管理部门请求调解,通过调解程序来解决你们双方因专利申请权归属而发生的纠纷.
(二)你向管理专利工作的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的程序
(1)你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调解该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1条的规定,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管理部门对专利纠纷有管辖权,因此你既可以向农科院所在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也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如果你同时向两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进行调解你这个案子.
(2)你在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该纠纷时应当提交请求书.请求书应当写清楚以下事项:①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②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③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请求书最后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你在提交请求书时还应提交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你的请求,你应拿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中止该专利申请的有关程序.如果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你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 识产权局管理部门办理恢复手续;达不 成协议的,你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办理恢复手续.
1.即使你放弃对该项专利申请权的继承权,农科院也无权享有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该项发明创造将会成为公有财产.
2.如果你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调解后,农科院逾期未提交意见陈述书,或者在调解陈述书中表示不接受调解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将不予立案.
今年3月,父亲成功研制了"15号兽药制剂",并欲将该项发明创造以个人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15号兽药制剂"发明专利.然而,就在申请发明专利前不久还未着手申请,父亲突患脑中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我作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父亲所有的财产,同时包括"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过后,农科院却将该项发明创造作为职务发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15号兽药制剂"发明专利.我在知道该件事情后,以专利申请人的身份要求农科院撤回申请,但是农科院却以专利申请权不可以继承、父亲的该项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为由拒绝了我提出的要求.
对于农科院的说辞,我有些不太清楚,真的不知道专利申请权是否可以继承,也不知道该项发明创造到底归谁所有,于是我想通过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解决这一问题,请问,我该如何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解决这一问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专利法》第10条第1款:"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9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专利权是一种具有财产性质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其中,继承就是专利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所以你父亲的"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可以被继承.以下我们就针对你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专利申请权.
(1)你父亲的该项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你父亲从农科院退休后一年,才开始研究与他本职工作有关的项目,并且你父亲是在某研究所的实验室里独自研制成功了"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因此,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你父亲的这项发明创造不属于职务发明,农科院无权就该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2)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归你所有.你是你父亲唯一的继承人,你父亲死后,他的所有遗产都由你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条第(六)项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可以作为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继承,因此"15号兽药制剂"这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也应当由你来继承.你可依法提出专利申请,但你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由公证机关签发的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的证明文件.至于农科院不撤销该项专利申请,你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9条的规定,向管理专利工作的管理部门请求调解,通过调解程序来解决你们双方因专利申请权归属而发生的纠纷.
(二)你向管理专利工作的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的程序
(1)你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调解该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1条的规定,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管理部门对专利纠纷有管辖权,因此你既可以向农科院所在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也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如果你同时向两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进行调解你这个案子.
(2)你在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该纠纷时应当提交请求书.请求书应当写清楚以下事项:①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②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③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请求书最后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你在提交请求书时还应提交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3)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你的请求,你应拿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中止该专利申请的有关程序.如果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你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 识产权局管理部门办理恢复手续;达不 成协议的,你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办理恢复手续.
1.即使你放弃对该项专利申请权的继承权,农科院也无权享有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该项发明创造将会成为公有财产.
2.如果你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调解后,农科院逾期未提交意见陈述书,或者在调解陈述书中表示不接受调解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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